各党总支、直属党支部:
为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、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黄大年同志先进事迹作出的重要指示精神,进一步加强新时代全省教师队伍建设,引领广大教师广泛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,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,深入推进“吉林好人 引领风尚”主题实践活动,加强师德师风建设,弘扬尊师重教社会风尚,选树宣传优秀教师典型,激励全省教师不负重托、勇担使命,争做“四有好老师”,坚持为党育人、为国育才,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建设者和接班人。根据吉林省教育厅、中共吉林省委宣传部《关于开展2023年度“吉林好人·最美教师暨黄大年式好老师”评选发布活动的通知》(吉教联〔2023〕18号)精神,现将我校2023年度“吉林好人·最美教师暨黄大年式好老师”推荐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:
一、指导思想
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,认真贯彻落实新时代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、教育部等七部门《关于加强和改进新时代师德师风建设的意见》、省教育厅《吉林省高校教师师德失范行为处理办法(试行)》等,深入发掘我校教师队伍中的优秀代表,运用多种方式立体化传播,选树榜样,加强引领,注重感召,讲好他们的故事,形成强大正能量,推动教师成为先进思想文化的传播者、党执政的坚定支持者、学生健康成长的指导者,为培养担当民族复兴大任的时代新人作更大的贡献。
二、评选范围和条件
(一)评选范围
全校在编在岗教师或教师团队。
(二)评选条件
1.有理想信念。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,深刻领悟“两个确立”的决定性意义,增强“四个意识”、坚定“四个自信”、做到“两个维护”;忠诚于党和人民的教育事业,自觉把党的教育方针贯彻到教学管理工作全过程;用好课堂讲坛,用好校园阵地,用自己的行动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,积极引导学生热爱祖国、热爱人民、热爱中国共产党。
2.有道德情操。具有高尚师德和良好修养,模范遵守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和新时代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,带头弘扬社会主义道德和中华传统美德;自觉做到以德立身、以德立学、以德施教、以德育德,坚持教书与育人相统一,言传与身教相统一;以自己的模范行为影响和带动学生,积极引导和帮助学生把握好人生方向,扣好人生的第一粒扣子,成为青少年学生健康成长的指导者和引路人。
3.有扎实学识。自觉遵循教育规律和学生成长规律,积极推进教育改革创新,全面实施素质教育,不断提高教育质量,教育教学业绩突出;教学能力过硬、教学态度勤勉、教学方法科学,教学效果和人才培养成绩显著。
4.有仁爱之心。热爱岗位、热爱学生,热爱教育事业;在教书育人和教学管理之中培育爱、激发爱、传播爱,能够把自己的温暖和情感倾注到每一个学生身上;尊重学生,让每一个学生都健康成长,让每一个学生都享受成功的喜悦,深受学生尊敬和爱戴;以人格魅力、学识风范赢得学生和社会的尊重。
三、推荐程序
(一)每个教学单位党总支、直属党支部择优推荐1名教师或1个教学团队。
(二)学校从各单位推荐上来的候选人及候选团队中遴选1人或1个教学团队,报至省教育厅参加评选。
四、报送要求
(一)请各单位于2023年4月23日前将候选人(团队)推荐表(电子版,详见附件)、推荐教师或团队的事迹材料(电子版)、及所在单位推荐报告(内容包括:推荐人或团队师德师风情况、廉洁自律情况、推荐程序及推荐理由等)加盖党总支、直属党支部公章,发送至指定电子邮箱:352793622@qq.com。
联系人:张艺弘
联系电话:18519005857
(二)各教学单位党总支、直属党支部要落实主体责任、择优推荐,对候选人(团队)推荐表、事迹材料等相关内容严格把关,确保材料内容真实性。
附件: 2023年度“吉林好人·最美教师暨黄大年式好老师”推荐表.doc
中共长春建筑学院委员会
2023年4月17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