近日,教育部下发《关于表彰全国优秀教师和全国优秀教育工作者的决定》(教人〔2019〕15号)。我校文化创意产业学院副院长庞晓婷副教授获评“全国优秀教师”称号。
据悉,为表彰全国广大教师和教育工作者的杰出贡献,大力弘扬尊师重教的良好社会风尚,进一步增强广大教师和教育工作者的荣誉感、责任感,推动形成优秀人才争相从教、教师人人尽展其才、好老师不断涌现的良好局面,促进教育事业科学发展,教育部决定授予1432名同志“全国优秀教师”称号,授予158名同志“全国优秀教育工作者”称号。
撰稿:党委委宣传部 图片:党委宣传部 编辑:赵纪超