长春建筑学院新闻发言人制度

发布者:主站信息管理员发布时间:2023-06-13浏览次数:10

新闻建立发言人制度是新闻宣传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,对于营造学校改革与发展的良好舆论氛围,赢得社会的理解和支持,推进学校的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,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。按照上级有关文件精神,学校建立新闻发言人制度。

一、新闻发言人的职责 

在学校理事会、党委、校长的领导下,围绕学校中心工作开展工作,实现与社会各方面顺畅高效的沟通,为学校工作营造一个良好的舆论环境。

为加强新闻舆论引导协调工作,首席新闻发言人和新闻发言人应具备相当的政治、理论素养和政策水平,熟悉学校工作全面情况,具有相当文字和语言表达能力。新闻发言人和新闻联络人要认真学习,加强研究,掌握学校全面工作和新闻发布工作的规律、特点,努力探索新闻发布工作新思路,提高新闻发布工作水平。

二、新闻发布的内容 

(一)学校发展状况。

(二)学校的重大决策或重要工作部署。 

(三)重要活动和社会关注的问题。

(四)学校发展的重大成果。

(五)对新闻媒体有关报道的回应和事实说明。

(六)其它应予新闻发布的事项。

三、新闻发布的形式

新闻发布可分别采取记者招待会、答记者问、接受多家媒体共同采访等形式。主办处(室)应在会前拟写发布会方案和新闻宣传提纲,报主管领导审阅后,经请示学校党委、校长批准方可举行。

新闻发布要坚持正确的舆论导向,坚持新闻真实性原则,遵守新闻宣传纪律和有关保密规定。举办新闻发布会应严格按照批准的内容进行,所发布的内容要按照确定的口径统一对外发布,介绍情况要全面,答问要严谨,保证不出纰漏。

四、新闻发布的报批

严格执行新闻发布报批制度,凡属学校重大新闻发布,需经学校领导批准后实施。